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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4 年 4月 19日召開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與第十一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授權使用自有閑置資金進行投資理財的議案》。為了提高公司自有閑置資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閑置資金,增加公司投資收益,在不影響正常經營資金需求及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含全資及控股子公司)將使用不超過人民幣6億元的自有閑置資金進行投資理財,投資范圍包括但不限于銀行理財產品、收益憑證和貨幣型基金等安全性高的產品。在上述額度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期限內任一時點的交易金額(含前述投資的收益進行再投資的相關金額)不超過投資額度。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同時,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經營層在該額度范圍內行使投資決策權,并簽署相關法律文件。詳細情況如下:
一、投資概況
1、投資目的
提高公司自有閑置資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閑置資金,增加公司投資收益。
2、投資額度
公司(含全資及控股子公司)擬使用不超過人民幣6億元的自有閑置資金進行投資理財,在上述額度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期限內任一時點的交易金額(含前述投資的收益進行再投資的相關金額)不超過投資額度。
3、投資品種
包括但不限于銀行理財產品、收益憑證和貨幣型基金等安全性高的產品。
4、投資期限
自獲董事會審議通過次日起的十二個月內,在此期限內本額度可以循環使用。
5、資金來源
資金來源合法合規,全部為公司及其全資、控股子公司的自有閑置資金,不使用募集資金、銀行信貸資金直接或者間接進行投資。
6、實施方式
董事會授權公司經營層在該額度范圍內行使投資決策權,并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二、審批程序
公司2024年4月19日召開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及第十一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授權使用自有閑置資金進行投資理財的議案》。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交易與關聯交易》及《公司章程》等規定,本次交易事項不需要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本事項不涉及關聯交易。
三、投資風險分析及風險防控措施
1、投資風險
雖然投資理財產品都需要經過嚴格的評估,但金融市場受宏觀經濟的影響較大,不排除該項投資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公司將根據經濟形勢以及金融市場的變化適時適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資的實際收益不可預期。
2、風險防控措施
(1)公司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內部規章制度等進行投資理財決策,加強市場分析和調研工作,及時調整投資策略及規模,嚴控風險,確保資金安全;
(2)公司將嚴格篩選投資對象,選擇信譽好、規模大、安全性高、 流動性好的投資產品;
(3)公司財務部門負責具體實施并將實時關注和分析理財產品投向及其進展,一旦發現或判斷存在影響理財產品收益的因素發生,將及時通報公司,并采取相應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資風險;
(4)公司將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四、投資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在確保正常運營的前提下,運用閑置自有資金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理財產品,不會影響公司日常資金正常周轉,不會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且有利于提高閑置自有資金使用效率,獲得一定的投資收益,提升公司整體業績水平,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五、監事會意見
經審議,監事會認為:公司(含全資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閑置資金進行投資理財,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公司在保障正常運營的前提下,運用自有閑置資金進行投資理財,有利于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閑置資金,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含全資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6億元的自有閑置資金進行低風險的投資理財。
六、備查文件
1、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
2、第十一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廣東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