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3年12月29日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第十屆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及2024年1月16日召開202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注銷回購專用證券賬戶剩余回購股份的議案》。根據《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上述回購股份如未能在股份回購完成之后36個月內用于實施公司股權激勵,回購股份應全部或部分予以注銷。鑒于公司目前暫無實施新一期股權激勵的具體計劃,且回購專用證券賬戶的剩余回購股份存續時間即將期滿三年,綜合考慮公司整體戰略規劃和時間安排等因素,公司將對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剩余的回購股份4,482,462股全部予以注銷。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23年12月30日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載的《關于注銷回購專用證券賬戶剩余回購股份的公告》。
本次注銷完成后,公司股份總數將由442,631,734股變更為438,149,272股,注冊資本由人民幣442,631,734元變更為438,149,272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特此通知債權人如下:
債權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內,均有權憑有效債權文件及相關憑證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要求公司為該等債權提供相應擔保。債權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報債權,不會因此影響其債權的有效性,相關債務(義務)將由公司根據原債權文件的約定繼續履行。債權人如果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的,應根據《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公司提出書面要求,并隨附相關證明文件,債權申報所需材料如下:
公司債權人可持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合同、協議及其他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公司申報債權。債權人為法人的,需同時攜帶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委托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需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債權人為自然人的,需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需攜帶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公司債權人申報方式如下:
1.申報時間: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3月1日,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2.申報地點及申報材料送達地點:廣東省江門市蓬江區甘化路62號甘化大廈3樓證券事務部
3.聯系人:沈峰、龔健鵬
4.聯系電話:0750-3277651 傳真:0750-3277666
6.電子郵箱:gdganhua@126.com
7.郵政編碼:529030
8.其他
(1)以郵寄方式申報的,申報日以寄出郵戳日為準;
(2)以郵件方式申報的,請注明“申報債權”字樣。
特此公告。
廣東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七日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