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內容提示 :
廣東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控股股東德力西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力西集團”或“增持人”)計劃于2023年10月27日起 6 個月內(法律、法規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等有關規定不準增持的期間除外),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允許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競價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擬增持金額合計不低于人民幣1,000萬元,擬增持價格不設置固定價格或價格區間。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載的《關于控股股東增持公司股份計劃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德力西集團發來的《關于增持甘化科工股份計劃完成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1月3日,本次增持計劃已實施完成,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增持計劃實施完成情況
截至2024年1月3日,德力西集團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增持公司股份1,087,4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25%,增持金額合計為1,029.97萬元。本次增持計劃已實施完成。
二、增持主體及增持計劃實施前后持股情況
1、增持主體:控股股東德力西集團。
2、本增持計劃實施前,德力西集團持有公司股份185,0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1.80%。另外,德力西集團一致行動人胡成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35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43%。
本增持計劃實施完成后,德力西集團持有公司股份186,087,4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2.04%。另外,德力西集團一致行動人胡成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35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43%。
三、其他相關說明
1、本次增持行為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收購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增持行為滿足收購管理辦法規定的免于發出要約的條件。
2、本次增持行為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不會導致公司股權分布不符合上市條件的情形。
3、本次增持計劃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德力西集團在法定的鎖定期限內不減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律師法律意見書
上海德禾翰通(蕪湖)律師事務所就本次增持計劃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增持人具備實施本次增持股份的合法主體資格;增持人本次增持符合《收購管理辦法》規定的免于以要約收購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本次增持符合《收購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增持人及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收購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現階段所需的信息披露義務,尚需就增持計劃實施結果事宜進行披露。
五、備查文件
1、德力西集團有限公司《關于增持甘化科工股份計劃完成的告知函》;
2、上海德禾翰通(蕪湖)律師事務所《關于廣東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廣東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四年一月五日
二〇二四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