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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1年3月25日召開的第十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2020 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現將該預案的基本情況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基本情況
經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計,公司2020年度合并報表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678,140,487.44元,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年度可供股東分配利潤678,140,487.4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潤 -123,046,258.02 元,提取盈余公積42,083,983.77元后,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 513,010,245.65 元。
公司 2020 年度母公司實現凈利潤608,896,251.28元,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規定,本年度可供股東分配利潤608,896,251.2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潤-188,056,413.58元,提取盈余公積42,083,983.77元后,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378,755,853.93元。
公司 2020 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為:以2020年末公司總股本 44,2861,324 股扣除回購專戶上已回購股份后(公司已累計回購公司股份8,871,075股)的股本總額 433,990,249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2元(含稅),共計分配利潤86,798,049.80元,剩余未分配利潤結轉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送紅股也不進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實施時,如享有利潤分配權的股本總額發生變動,則以實施分配方案股權登記日時享有利潤分配權的股本總額為基數,按照分配總額不變的原則對每股分紅金額進行調整。
本次利潤分配預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二、2020 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合規性、合理性
本次利潤分配預案符合《公司法》、《企業會計準則》、中國證監會《關于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及《公司章程》等規定,符合公司的利潤分配政策和《公司未來三年股東回報規劃(2020-2022年)》,符合公司戰略規劃和中長期發展需要,是在保證本公司正常經營、投資計劃順利實施和未來資金需求的前提下,兼顧全體股東當期利益和長遠利益,充分考慮全體投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情況下提出,預案的實施預計不會對公司經營現金流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
三、監事會意見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公司 2020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中有關利潤分配的相關規定,充分考慮了公司 2020年度盈利狀況、未來發展資金需求以及股東投資回報等綜合因素,不存在故意損害投資者利益的情況。
四、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 2020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實際情況,重視對投資者現金回報,切實維護股東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續穩定發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并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五、其他說明
1、本預案需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存在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該預案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兩個月內實施。
2、本預案披露前,公司嚴格控制內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圍,并對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嚴禁內幕交易的告知義務。
六、備查文件
1、第十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2、第十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公司2020年度報告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廣東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