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廣東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0年9月7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詳情請參閱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在指定媒體披露的《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首次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實施了本次回購方案。詳情請參閱公司于2020年10月31日在指定媒體披露的《關于首次回購公司股份的公告》。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公司在回購期間將在每個月的前3個交易日內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將回購股份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股份進展情況
截至 2021 年 1月31 日,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8,871,075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00%,最高成交價為10.95元/股,最低成交價為9.24元/股,成交總金額為94,925,877.19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購方案。
二、其他說明
(一)公司首次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回購細則》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的相關規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報告、業績預告或者業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
(2)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后兩個交易日內;
(3)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2020 年10月 30日)前 5 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為73,339,600股。公司每 5 個交易日回購股份的數量未超過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前 5 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的 25%(即18,334,900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時間進行回購股份的委托:
(1)開盤集合競價;
(2)收盤前半小時內;
(3)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
公司回購股份的價格低于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二)公司后續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廣東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