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江門甘蔗化工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知于2019年8月30日以書面及通訊方式發出,會議于2019年9月2日在公司綜合辦公大樓十五樓會議室以現場及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會議由董事長黃克先生主持,應到會董事7名,實際到會董事7名,監事會主席及有關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認真審議并通過了如下議案:
一、以7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審議通過了關于轉讓廣東江門生物技術開發中心有限公司45%股權的議案
同意公司向江門市嘉泰物流服務有限公司轉讓公司持有的廣東江門生物技術開發中心有限公司45%股權,交易對價為9,450萬元。獨立董事對該議案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本議案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載的《關于轉讓廣東江門生物技術開發中心有限公司45%股權的公告》。
二、以7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公司注冊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將注冊地址由“廣東省江門市甘化路56號”變更為“廣東省江門市甘化路62號”,同時結合中國證監會2019年4月17日發布的《關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決定》(〔2019〕10號)相關規定,對《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條款進行修改(修改內容詳見附件)。本議案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三、以7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審議通過了關于召開公司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公司董事會決定于2019年9月19日以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公司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
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載的《關于召開公司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門甘蔗化工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九年九月三日
附件
章程修正案
根據中國證監會2019年4月17日發布的《關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決定》(〔2019〕10號)相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與日常經營管理需要,公司擬對《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條款進行修改,具體修改如下:
一、《公司章程》第五條原為:公司法定住所是廣東省江門市甘化路56號。郵政編碼:529030。
現修改為:公司法定住所是廣東省江門市甘化路62號。郵政編碼:529030。
二、《公司章程》第九十八條原為:……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滿以前,股東大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現修改為:……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或者更換,并可在任期屆滿前由股東大會解除其職務。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三、《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條原為: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
(十六)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職權。
現修改為: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
(十六)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職權。
公司董事會設立審計委員會,并根據需要設立戰略、提名、薪酬與考核等相關專門委員會。專門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依照本章程和董事會授權履行職責,提案應當提交董事會審議決定。專門委員會成員全部由董事組成,其中審計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中獨立董事占多數并擔任召集人,審計委員會的召集人為會計專業人士。董事會負責制定專門委員會工作規程,規范專門委員會的運作。
四、《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九條原為:在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單位擔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職務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
現修改為:在公司控股股東單位擔任除董事、監事以外其他行政職務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