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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門甘蔗化工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和第九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同意對公司現行相關會計政策進行變更,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有關規定,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一、變更原因
財政部2019年4月30日發布了《關于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6號),對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進行了修訂。
二、變更前后采用會計政策的變化
1、變更前采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前,公司執行財政部2018年6月15日發布的《關于修訂印發2018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8〕15號)的相關規定。
2、變更后采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變更后,公司執行財政部2019年4月30日發布的《關于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6號)的相關規定。
三、變更日期
自2019年半年度報告開始執行。
四、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主要內容
根據《關于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規定,對公司財務報表格式進行修訂:
1、資產負債表
將原“應收票據及應收賬款”項目拆分為“應收票據”和“應收賬款”二個項目。
將原“應付票據及應付賬款”項目拆分為“應付票據”和“應付賬款”二個項目。
在流動資產中新增“應收款項融資”項目,反映資產負債表日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應收票據和應收賬款等。
2、利潤表
將“減:資產減值損失”項目調整為“加:資產減值損失(損失以“-”號填列)”項目。
將“減:信用減值損失”項目調整為“加:信用減值損失(損失以“-”號填列)”項目。
新增“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收益(損失以“-”號填列)”項目,反映企業因轉讓等情形導致終止確認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而產生的利得或損失。該項目應根據“投資收益”科目的相關明細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如為損失,以“-”號填列。
同時,根據《關于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的“有關項目說明”進行報表填列。
五、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只涉及財務報表項目的列報和調整,對公司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凈資產、營業收入、凈利潤等均不產生影響。
六、董事會關于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合理性說明
公司根據財政部的相關規定對公司原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變更,符合相關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執行變更后的會計政策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調整,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公司董事會同意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
七、獨立董事意見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公司根據財政部相關文件要求進行的合理變更,修訂后的會計政策符合財政部、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等相關規定,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八、監事會意見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公司根據《關于修訂印發 2019 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6 號)要求進行,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規定。本次變更不會對公司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監事會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九、備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九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江門甘蔗化工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