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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門甘蔗化工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召開的第九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資產核銷的議案》,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相關規定,本次資產核銷無需提交股東大會批準。現將本次資產核銷具體內容公告如下:
一、資產核銷情況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的資產管理,防范財務風險,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資產、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使會計信息更加真實可靠,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及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決定對部分無法收回的歷史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進行核銷,本次核銷單位29家,核銷金額1,905,247.38元。本次核銷壞賬的主要原因是該等應收款項的債務人營業執照已吊銷或注銷等,公司雖已全力追討,但確認已無法收回。
核銷后公司財務部將建立已核銷應收款項的備查賬,不影響債權清收工作。
二、本次核銷資產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本次核銷的資產,以前年度已全額計提壞賬準備,不會對公司當期損益產生影響。
三、董事會意見
董事會認為:本次資產核銷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規定,有助于向投資者提供更加真實、可靠、準確的會計信息,核銷依據充分,本次核銷的資產,不涉及公司關聯方,審議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規定,同意公司本次資產核銷。
四、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資產核銷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公司會計政策的有關規定;公司董事會就該資產核銷議案的決議程序合法、依據充分,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經查驗,核銷的資產所涉及的債務人均不涉及公司關聯單位和關聯人,上述資產根據公司會計政策已全額計提減值準備,核銷后不會對公司當期利潤產生影響,同意公司本次資產核銷。
五、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核銷的資產不涉及公司關聯單位和關聯人;公司嚴格按照相關法規及財務制度,計提壞賬準備,本次核銷的資產根據公司會計政策已全額計提準備,核銷后不會對公司當期利潤產生影響;公司本次核銷的資產,公允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以及經營成果,沒有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的行為,批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同意公司本次資產核銷。
六、備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九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江門甘蔗化工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